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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平台数量的增加,其服务质量也参差不齐。很多机构都是“羊头卖狗肉”的贷款平台,但事实上,它们都是非法集资和欺诈平台,往往骗取投资者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区分两个概念: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存款。
非法集资是金融领域一类犯罪的总称,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存款)和集资诈骗两项罪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主体急需资金,但不具备贷款、融资等条件。,并往往采取支付远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吸收社会上不特定多数对象的资金,用于实际生产经营。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金融公司还涉嫌通过强迫员工在自己的金融平台上存储和放贷资金,非法吸收和放贷资金。
集资诈骗的性质更为严重。它是向社会特定的、不同的对象要钱,会采取一些欺诈手段。违法者可能会编造一个项目或理由,打包一件很小的东西,然后说这个项目的前景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多么美好。收钱后,一部分可能继续用于包装工程,一部分可能用于铺张浪费,如购买首饰、购买各类车辆等,而无意经营工程、偿还本息,司法机关将以集资诈骗罪定罪量刑。集资诈骗的性质非常恶劣。这两项罪名的量刑也不同。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比,集资诈骗罪的刑罚更重,高刑罚可以是死刑。
以上是沈阳债务债权律师对非法集资和非法吸储的区别的全部相关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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